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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《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》执法检查

 【发布日期:2016-05-16】 【字号: 】  【关闭此页

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,510日至13日,市人大常委会《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》(以下简称:《条例》)执法检查组分三个小组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执法检查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志君、李勇分别带队开展执法检查。

干净整洁的村容村貌、因地制宜的扶贫产业、自信朝气的精神面貌……这是执法检查组成员走村入户看到的情景。

4天时间里,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全市8()的部分村组,走访贫困户、开展座谈会、听取汇报、查看资料,详细了解《条例》学习贯彻落实及扶贫工作开展、扶贫产业发展等情况。

执法检查中,看到贫困群众脱贫意愿强烈,执法检查组成员十分欣慰,并寄语当地干部和贫困群众:“虽然脱贫攻坚任务重、事情多,但是现在有政府帮助,有法律保障,有致富路子,大家一定要充满信心,不等不靠不要,争取早日摘掉贫困帽子。”

执法检查组对各县()学习贯彻《条例》的情况给予肯定,认为各县()学习宣传扎实有效,扶贫开发思路明确,组织有序,措施得力,成效明显。

执法检查组希望各县()要不断强化政治意识、攻坚意识、精准意识和责任意识,持续深入开展《条例》学习宣传,创新宣传形式,狠抓贯彻落实,做到入脑入心,指导行动。同时,要有效整合资源,加大脱贫工作力度,确保贫困户如期摘帽;要因地制宜,攻坚克难,再创新的成效;要立足当前,着眼长远,分清轻重缓急,精准识别,精准发力,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观能动性,变输血为造血、变被动为主动,共同打赢脱贫攻坚战。(雅安日报,市人大信息中心)